我國革新開放以來,隨著鋼產量的大幅度增長,鋼結構建筑工程迅速生長,人們對鋼結構防火與防火涂料的認識存在兩個誤區:一是,認為鋼結構是鋼筋鐵骨,不怕火燒,疏于防備;二是認為鋼結構工程涂了防火涂料,十拿九穩,燒不起來。其實防火涂料只能延緩工夫,可進行職員疏散,撲救滅火,防止坍塌,并非不會燒,燒不壞。 鋼材是一種高溫敏感質料,其強度和變形都市隨溫度的降低而產生急劇變化。平凡建筑用鋼,到500℃左右,其強度降落到40%~50%;達到600℃時,其承載力幾乎完全喪失。一樣平常不涂防火涂料(暴露)鋼結構耐火極限只要10~20分鐘,一旦產生火災,建筑物會迅速坍塌,形成災禍性變亂,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形成緊張損失。因而,對鋼結構必需采取防火涂料掩護步伐,使職員能實時疏散,減輕鋼結構在火災中的損壞,在耐火極限(1~2小時)內奮力撲救,避免鋼結構在火災中部分或整體坍毀形成職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防火涂料 選擇鋼結構防煤油漆供應單元必需具有以下必備文件:國度防火建筑質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有效檢驗陳訴;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出具的有效產品型式承認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證機關發表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證書;中央建設行政部門發表的安全生產允許證。 鋼結構防煤油漆選用規則:永久性防火掩護的高層及多層建筑鋼結構,當規定其耐火極限在1.5小時以上時,可選用非收縮型鋼結構防火涂料;室內暴露鋼結構、輕型屋蓋鋼結構及有裝飾要求的鋼結構,當規定其耐火極限在1.5小時以下時,可選用超薄型、薄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露天鋼結構,應選用得當室外用的鋼結構防火涂料,選用該品種防火涂料至少要經過一年以上室外試點工程的磨練,涂層功能無明顯變化;耐火極限要求1.5小時以上及室外用的鋼結構工程不宜使用薄涂型防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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